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
二、录取工作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的录取规则,区外考生按分数优选进行录取。
三、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