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机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机制暂行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4年3月24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
内蒙古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学生处
2014年3月24日印(共印20 份)
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机制暂行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确保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对学生学业的全程监督管理,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全面构建学校、学生及家长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预警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是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干预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工作由学生处和各学院共同负责,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学校学生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学业预警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学生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下达预警通知书。
第四条 学业预警种类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第五条 学业预警对象
(一)黄色预警:一学期有2门课程不及格;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
(二)橙色预警:一学期有3门课程不及格;累计有5门课程不及格;受到学校记过处分的学生。
(三)红色预警:一学期有4门课程不及格;累计有6门以上(含6门)课程不及格;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第六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每学期开学由班主任根据学生上一学期学习、违纪情况统计拟预警学生名单报学工办,学工办统计审核后报本单位学生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学生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批准后下达《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二)班主任根据预警名单逐一谈话,联系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和帮助教育。并及时将学业预警的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填写并邮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家长通知单》,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交学工办汇总存档。
(三)各学院要为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包括预警通知书、预警家长通知单、家长反馈单、预警教育过程记录。还应定期对本学期予以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回访,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四)受到预警的学生如一学年后表现突出,由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鉴定,所在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撤销其预警,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撤消预警材料装入学生学业预警档案。
第七条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工办负责人、班主任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每学期末各学院将学生学业预警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备案。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