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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规范开展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5-10〗 〖来源: 〗〖作者:admin〗 〖 打印〗 〖 关闭

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规范开展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规范开展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3年12月31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 。

内蒙古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学生处

2013年12月31日印(共印6份)

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规范开展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

  学生课外活动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课外活动,提升活动的质量和内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开展学生课外活动遵循的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贴近性原则:要贴近学生学习、生活实际。

  (三)普及性原则:要吸引广大同学积极主动参与活动。

  (四)实效性原则: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师生反响好。

  第二条 各类学生课外活动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举办。

  (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全校性学生课外活动或以内蒙古医科大学名义在校外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课外活动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二)学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负责开展的学生课外活动由其主管部门审批。

  (三)各学院组织的本单位的或跨单位的学生课外活动由本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完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工作后,要将活动计划、总结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条 各单位在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时要尽早筹划,周密部署,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活动场地。根据活动等级、规模、参与面申请活动场地。切忌铺张浪费。

  (二)活动宣传。在活动前期准备中要做好宣传介绍工作,向广大学生全面介绍活动时间、地点、主题、组织单位等信息,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参加活动。

  (三)活动内容。要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健康向上,切忌搞形式,走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学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负责开展的活动予以指导监督,提升活动内涵和活动水平;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开展的学生活动予以指导管理,提高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奖项设置。各单位要对各类学生课外活动的奖励予以规范,原则上只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不设鼓励奖等其他奖项。学生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加分以各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加盖公章)为依据。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开展活动。如确有特殊原因或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活动,需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由活动组织单位向学生所在学院请假备案,同时要做好学生的外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校对全校性的学生课外活动予以统筹,避免重复开展内容雷同的活动。应有针对性的区分不同年级、专业开展学生课外活动。一年级学生应酌减参加课外活动频率,积极鼓励高年级同学参加学生课外活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制定预防和处置学生课外活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要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在教室组织的活动不得影响正常上课秩序,在公寓楼组织的活动不得干扰学生正常就寝。要爱护公物及活动设备,维护好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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